医疗器械注册,是指依照法定程序,对拟上市销售、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、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价,以决定是否同意其销售、使用的过程。它分为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,境外的医疗器械不管是一类,二类,三类都要到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:境内的一,二类医疗器械在当地的省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,三类的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。
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。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中规定注册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:
×1械注×2××××3×4××5××××6。其中:
×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:
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、进口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为“国”字;
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简称;
×2为注册形式:
“准”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;
“进”字适用于进口医疗器械;
“许”字适用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医疗器械;
××××3为注册年份;
×4为产品管理类别;
××5为产品分类编码;
××××6为注册流水号。
延续注册的,××××3和××××6数字不变。产品管理类别调整的,应当重新编号。
允许变更的内容:
一、生产企业实体不变,企业名称改变;
二、生产企业注册地址改变;
三、生产地址的文字性改变;
四、产品名称、商品名称的文字性改变;
五、型号、规格的文字性改变;
六、产品标准的名称或者代号的文字性改变